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10:26:43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闽建筑[2015]3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要求,结合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情况,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1日
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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