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11:23: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科[2017]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部制定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附件2: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附件3: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1)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建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福建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建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赞同或已经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若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