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厦府办规〔2020〕3号),提出在厦门市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循序渐进,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明确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快培育产业基础、创新研发设计方式、提升装配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5项重点任务。要求到2020年底,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量力争不低于同期招拍挂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5%,并逐年增加;全市新招拍挂的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酒店、写字楼项目用地,原则上实施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在商品房预售、贷款、税收等方面提出7项政策优惠措施,鼓励装配式项目应用、扶持产业发展,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宣传推广4项保障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厦门市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将起到重大的政策推动作用。
供稿人: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